12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,民生银行今日发布公告称,近日,收到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民生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》(金复(2024)816号)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新希望化工”)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民生银行不超过 6800万股。增持后,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民生银行股份不超过22.4亿股,持股比例不超过5.12%。
上一篇:银行投资公募免税以年末为基准、投债额度不得超过2024年底?多家机构人士:未收到通知!
下一篇: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:为政府债券发行营造适宜的流动性环境,增加国债买卖操作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