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天津津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员工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、向区域外企业发放贷款、小微企业及首贷户监管数据失真,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罚款100万元。
李明(时任津南村镇银行风险总监)因小微企业及首贷户监管数据失真,被监管警告。
董印杰(时任津南村镇银行咸水沽支行行长)因向区域外企业发放贷款,被监管警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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